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與其他 46 州的檢察長認為 Facebook 收購 Instagram、WhatsApp 是以大欺小的扼殺產業競爭行為,正式對 Facebook 提反壟斷訴訟!
FTC公開表示,將透過訴訟明確要求法院強制將Instagram、WhatsApp 從Facebookc分割,另外拆分成兩間獨立的公司,另外再限制 Facebook 不得再進行價值 1,000 萬美元以上的併購案。
紐約州總檢察長Letitia James在發佈會進一步說明,「近十年Facebook利用其領導地位,壓制扼殺競爭對手;並且用大量資金收購潛在競爭對手,以免威脅到公司的主宰地位。」
不過Facebook也反擊,公開表示這兩宗併購案當年獲得FTC同意,如果現在被隨意推翻,等於是向美國企業表示任何併購案都有可能被政府翻案。
Facebook更指,反壟斷法並不是用來懲罰成功的企業,有關交易旨在提供更好的服務,強調Instagram及WhatsApp的成功,是因為Facebook投入了大量發展資金。
除了扼殺競爭之外,FTC與其他州另一個發動反壟斷訴訟的理由是Facebook可能因收購,讓該產品的保護隱私能力下降(這點可能符合《聯邦貿易委員會》中收購後導致損害消費者的定義)。長期以來,Facebook一直聲稱將會把Instagram、WhatsApp等一起整合成擁有數十億使用者的巨大平台。但 FTC 跟各州檢察機關認為Facebook收購Instagram、WhatsApp之後,整合Instagram、WhatsApp 使用者資料的決定可能對消費者是有害的。
這點可以從新聞事件的蛛絲馬跡來看,像 Instagram的Kevin Systrom、Mike Krieger,WhatsApp 的 Brian Acton、Jan Koum 這些原本的共同創辦人都陸續離開,據外媒報導,都是因Facebook的個資共享規劃或是隱私保護政策發生衝突,導致這些原創辦人出走。